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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)申请人应提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一制定的著作权登记申请表(表格可从网上下载)。申请表格共三种: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》 、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、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》和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》 ,请根据需要填写。
(二)本表应用钢笔填写或者打印,字迹应端正、清晰,不得涂改。表格填写不下时,可使用同样规格的白色纸续写。续写纸应当标明栏目名称 ,且只限使用正面。
(三)本表封面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填写。
(四)本表应使用中文(软件名称除外)填写。使用国家统一规范的名词术语。外国人名、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无统一中文译名时,应当注明原文 。
(五)本表中"□"及项目供填表人选择,申请人根据情况在相应的"□"内标上"√"。
(六)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应当复制在A4纸上。
(七)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,应当附中文译本。
(八)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均为一份。
"变更或补充登记"申请要求
请按要求填写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变更或补充登记申请表》 。
一、各栏填写和提交其他申请文件的要求:
(一)申请者栏:
1、个人申请者:除填写各项内容外,应提交身份证(或其他身份证明如护照等)的复印件。
2、法人申请者: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。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,同时加注联系人的姓名、电话。应提交企 业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的复印件。
3、法人分支机构和法人内部组成部分应由法人开具证明。
(二)代理者栏:
1、个人代理者:除填写各项内容外,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委托代理授权书。
2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代理者申请者:名称栏应填写单位全称。身份证件号栏应填写企业法人登记号或事业法人代码证书号,在电话栏中加注联系人 的姓名、电话。应提交与软件申请者签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。
(三)软件名称栏: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申请原著作权登记时的软件全称。
(四)登记号栏:填写变更或补充前由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登记证书号。提交登记证书或复印件。
(五)变更补充事项:
填写需要变更或补充的事项,并提交相应材料。变更或补充的事项一般只限于软件名称。涉及著作权归属事项的变化需办理其他申请。
(六)申请人保证声明栏:
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表格各项内容、应提交的证明文件和鉴别材料是否真实,符合申请要求;明确因提交不真实的申请文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。核实无误后,个人申请者签名或者加盖名章;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者,由单位加盖公章。签章应为原件,不得为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