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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商标法实施后的若干商标代理实务操作变化 新商标法和实施条例实施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了,这二十多天来,我们商标代理人在实务操过程中纠结和摸索地一步一步走过来了。今天抽空总结了一下商标代理实务操作中一些新变化和新通知,有不足的地方请广大同行朋友不吝指教。一 、商标申请方面的实务操作变化: 1. 纸质申请----新版申请书式要单页打印。(因为双面打印,首页的公章等会透过来,影响商标局扫描)如果是黑白申请,商标图样只贴一张即可。有的同行朋友实务操作中习惯直接打印在方框里面,也是可以的,打印的话注意要用质量好一些的纸张。我们一直是粘贴的。如果是指定颜色申请,除了贴一张颜色商标,还要附一张黑白稿。 2. 网上申请----需要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的彩色扫描件(即要求公章是红色或者蓝色的,国内企业一般是红色公章),这里很多朋友认为彩色扫描,是营业执照也要彩打,然后扫描成彩色的执照,其实营业执照可以是复印件,公章一定是要求扫描成红色。如是外国申请人,相关资质证明是外文的还需要附上中文译文,并加盖代理公章。另外,委托书同样需要盖鲜章扫描上传。以前网上申请是不要求上传营业执照和委托书的。二、纸件报送的商标申请书必需加盖代理机构公章并代理人签字(可以是代理人的人名章) 这两天听说局里有打电话给一些代理机构去补充签字,在以前只盖代理章也可以顺利完成代理业务,现在要求必须签字,并且一定要注意,代理人的签字不要压住代理章戳。对于以前没签过字的,现在在代理实务中还是老老实实签字吧,或者盖人名章也可以。三、 商标转让方面的实务操作变化:以前商标转让只要求受让方提出委托即可。现在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分别提交委托书。笔者近期代理了商标转让,其他资料照旧。双方委托书可能刚刚开始实施不习惯,务必别忘了这一点。四、许可备案方面的实务操作变化:以前的商标许可备案,明确要求有许可备案合同。现在的许可备案,不需要许可备案合同了,需要填写《商标使用许可备案表》,这里要注意一点,如果是再许可的,还需报送注册人同意注册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。五、 商标异议申请方面的变化:相比以前异议主体可以是任何人,现在的异议不是随便想提就能提出的,如果是绝对理由仍然允许任何人可以提出,但是主张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和恶意抢注等,需要是引证商标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才可以提出。六、商标局新增加了《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》从2014年5月6日公告的这批开始下发通知。在以前只有驳回通知书,商标通过审查,需要代理人跟踪监测公告来通知客户,现在有了正式的官方通知书,是一个利好的消息,一方面也是对商标局对申请的商标自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的一个监督。此通知书式样如下图所示:七、今后没有商标加急受通 5月1日以后,商标局对直接在注册大厅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,不再当场出具《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》,也将以挂号信的形式向申请人邮寄。此前问过大厅人员告知预计是2月左右发出。现在新旧过渡时期,时间方面无法确定。也就是没有当天受通商标加急这一说法了。特此提请客户朋友们注意。八、《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》通知书下发给代理机构以前对于国内的商标注册人,此类通知书商标局会邮寄给注册人注册地址,现在如果被申请商标是由代理机构代理注册的,会下发给代理机构,由代理机构转交。这一点也比较人性化了,之前对于那些注册地址收不到信件的商标注册人来说,商标被撤销都不知晓。现在由代理机构转交相对减少了风险。注意一点是,一些取得商标注册的客户联系方式如果发生变化,建议及时跟代理机构沟通,保持联系。新《商标法》和《实施条例》刚开始实施,有些实务中具体细节要求商标局也不是很明朗,很多东西也在随时变化,假以时日,相信会慢慢步入正规。有关商标局有新的要求和通知,我们会及时总结,转达给客户朋友们